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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延長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止,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7137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5月25日通函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星期一)止,惟為因應110年5月7日日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繼續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考量學期完整性,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止,暑假為110年7月3日至8月29日。
三、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請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另家長有照顧12歲以下或身心障礙子女之需要者,可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學童)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優先安排到校照顧,詳請依據本府110年5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190414號函及本府110年5月26日府教幼字第110019050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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