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如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申請留職停薪,服務機關(構)、學校或主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符合上開條件者,不分男女均得申請留職停薪。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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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 2021-07-22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0年度「稅影高手」租稅短片創作比賽
- 2021-07-13 - 本校校園開放時間公告
- 2021-07-13 - 「2021霧峰創意繪圖大賞競賽」活動簡章
- 2021-07-13 - 轉知線西國中辦理「彰化縣110學年度國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徵選比賽」,請踴躍報名參加
- 2021-07-13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臺北酷課雲「110年暑期銜接直播課程計畫」,請學生依需求自由參與
- 2021-07-06 - 『藝術好好玩!居家玩藝大賞』徵件活動
- 2021-07-01 - 110年1-6月辦理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
- 2021-07-01 - 本縣各公立藝文場館因應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三級警戒2週,全面暫停開放延長至110年7月12日,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積極保障國人健康安全,敬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