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如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申請留職停薪,服務機關(構)、學校或主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符合上開條件者,不分男女均得申請留職停薪。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 2023-12-21 - 彰化縣衛生局業務宣導
- 2023-12-12 - 本縣112年1-9月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累計23,641人,請貴單位及所屬機關運用既有宣傳通路及網站或臉書頁面協助加強宣導,共同降低死傷人數
- 2023-11-22 - 臺灣探究與實作教育學會「寒假科學營」,推廣科學實驗
- 2023-11-22 - 國立中興大學「2024小貓頭鷹冬令營」招生訊息
- 2023-11-10 - 「全民反賄選,彰化總動員」
- 2023-11-09 - 函轉國防部民國112年全民國防教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
- 2023-10-20 - 2024VOTE臺灣—反賄選,愛臺灣系列宣導影片
- 2023-10-19 - 本縣112年1-7月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累計18,486人,請貴單位及所屬機關運用既有宣傳通路及網站或臉書頁面協助加強宣導
- 2023-09-27 - 轉知「2023-2024科普閱讀力大賽」之相關資訊
- 2023-09-26 - 中秋節連續假期前落實水域安全宣導,並加強向學生及家長宣導假日出遊水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