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如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申請留職停薪,服務機關(構)、學校或主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符合上開條件者,不分男女均得申請留職停薪。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 2017-09-12 - 轉知行政院修正「物品管理手冊」,自即日起生效,請依修正後之要點規定辦理,請查照。
- 2017-09-06 -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業經總統於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
- 2017-09-01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第二次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第3階段錄取名單
- 2017-08-31 - 朝陽科技大學「2017年中小學校長、主任專業成長班第二期」招生簡章
- 2017-08-31 - 「緣來就是妳/你」未婚聯誼活動
- 2017-08-31 - 「2017全民金融知識A+巡迴講座列車」活動
- 2017-08-30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第2次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第2階段無人報名開放第3階段報名
- 2017-08-28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第2次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第一階段無人報名開放第二階段報名
- 2017-08-28 - 彰化縣政府協助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輔導諮詢實施計畫
- 2017-08-28 - 參加「106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及「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者,核予補休,請同仁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