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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三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三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1年9月1日(111)兒美字第0000901074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主辦,日本美育文化協會協辦。
三、 旨揭比賽辦法亦可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http://www.kaearoc.org.tw)公布欄下載。
四、 旨揭活動請以學校為單位送件。
  
 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三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 一、 目 的: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際性世界兒童美術教育展。 提倡青少年正當 娛樂,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三、 協辦單位:日本美育文化協會台灣分會、(百點牌)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 加對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五、 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 :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 格 :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六、 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送件數不限。 七、 評選方式: 聘請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年級最佳作品送往日本大會評選。 八、 收件日期:111年10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山國民小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252號) 連絡電話:07-550-5850 九、 奬 勵: (一) 特優獎600件發給奬狀,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得視水準錄取件數)。 (二) 優選獎600件發給奬狀,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 (三) 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 十、 報名注意事項 : (一)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者並追究其責任。 (二) 一律以團體統一送件(請隨作品附上送件名冊,未附名冊者不予評審)。 名冊電子檔請上傳 https://forms.gle/5nuVTyC2kg49tA5b6。 (三) 標籤格式:統一以本會標籤規格(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內容請以打字或 正楷填入各欄,字跡潦草、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甲聯實 貼,乙聯浮貼(甲、乙聯內容請填妥一致,校名、校址務必詳細填寫清楚)。未以 本會標籤規格送件者,不予評選。 (四) 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五)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 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 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 本簡章可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http://www.kaearoc.org.tw 公布欄下載電子 檔。 (七) 國內選拔得獎名單將於評審結束後一個月內公告於本會網站。 十一、 日本總決選(約隔年 4~5 月)後,臺灣區得獎作品會在臺灣辦理巡迴展,時間大 約隔年 6 月中旬,由日本美育文化協會(或委託新光三越基金會、飛龍文具股份 有限公司)做得獎者個別通知,敬請送件者確實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以利後續 受獎通知聯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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