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相關表件
一、 | 本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申請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
(一) | 本年度縣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請備齊相關文件正本及積分表供各校人事人員進行初審,積分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及申請人私章)於112年4月27日前寄(親)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市中興路98號)。 |
(二) | 縣內介聘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申請介聘縣內他校者,請於112年5月1日中午12時前上網登錄基本資料,並於112年5月8日中午12時前上網選填志願學校。縣內介聘網址:https://www.chtas.chc.edu.tw/。 |
(三) | 112年5月2日積分審查小組進行積分複審,申請人請自行查閱線上補件通知及積分審查結果(http://volunteer.chc.edu.tw/boe/),如需補件,請於112年5月5日中午12時前完成。介聘作業訂於112年5月10日辦理。 |
(四) | 申請人至介聘網站下載個人資料表,於資料表簽名後於112年5月5日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介聘中心,傳真:04-7287566、Email:nges7280366@gmail.com。 |
二、 | 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本府教育處府雲端公告及本縣介聘天地相關訊息。 |
三、 | 另,教師參加教師介聘作業,得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各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覈實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upload/files/376470000A_1120117525_ATTACH1.zip |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 2017-07-21 - 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即106年8月1日)起生效
- 2017-07-12 - 函轉教師於學年度中請畢不扣除薪給日數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後,嗣分別於例假日前後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期間之例假日應否按日扣除薪給疑義,請查照。
- 2017-07-12 - 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6年7至9月專屬活動「上誼全書系書展」訊息
- 2017-07-12 - 【年金改革】1060629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重點規定
- 2017-07-12 - 【年金改革】1060628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點規定
- 2017-07-11 - 檢附修正之「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常見問答集」1份,請查照。
- 2017-07-11 - 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2017-07-11 - 有關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一案,請查照。
- 2017-07-11 - 106年6月21日「彰化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天然災害停班停課通報機制」會議紀錄1份(電子檔)
- 2017-06-29 - 教育部家庭教育網&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