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示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適用疑義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9月13日部退四字第10642551001號函辦理。 |
二、 | 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修正,係將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27條第1項、第3項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撫卹法)第12條所定5年請求權時效延長為10年;據此,退撫法於107年7月1日施行後,公務人員或遺族請領退撫給與及優存利息等權利之請求權時效規定如下: |
(一) | 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且其時效已於同年6月30日(含該日)以前完成者,因退撫法未有溯及適用之明文,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請求權即已消滅。 |
(二) | 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惟其時效於同年6月30日(含該日)以前尚未完成者,自同年7月1日(含該日)起,適用退撫法;其已進行之時效期間應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10年。 |
(三) | 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以後發生者,應適用退撫法;其時效期間為10年。 |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 2023-05-01 - 112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微電影徵選競賽
- 2023-04-25 - 112年度彰化縣培植少年多元適性發展方案 -Try UP!青春
- 2023-04-19 - 防空避難知識
- 2023-04-14 -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輔導實務手冊身體活動指導篇」相關宣導、推廣
- 2023-04-11 - 財團法人信誼基金會【123,動起來!掌握身體能力必讀手冊】免費贈閱,敬請轉知貴校幼兒園家長,免費免運,歡迎索取!
- 2023-04-11 - 台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將舉辦「eye上大自然~2023暑假兒童生態夏令營」活動,歡迎參加
- 2023-04-11 - 中華自然科學創意協會與倍思科學實驗室共同主辦「2023年暑假科學夏令營」,於暑假7/3-8/25舉辦
- 2023-04-06 - 加強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
- 2023-03-31 - 112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相關表件
- 2023-03-20 - 112年度緩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