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示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適用疑義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9月13日部退四字第10642551001號函辦理。 |
二、 | 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修正,係將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27條第1項、第3項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撫卹法)第12條所定5年請求權時效延長為10年;據此,退撫法於107年7月1日施行後,公務人員或遺族請領退撫給與及優存利息等權利之請求權時效規定如下: |
(一) | 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且其時效已於同年6月30日(含該日)以前完成者,因退撫法未有溯及適用之明文,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請求權即已消滅。 |
(二) | 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惟其時效於同年6月30日(含該日)以前尚未完成者,自同年7月1日(含該日)起,適用退撫法;其已進行之時效期間應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10年。 |
(三) | 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以後發生者,應適用退撫法;其時效期間為10年。 |
公告訊息
- 日 期 主旨
- 2017-06-22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二階段錄取名單
- 2017-06-21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一階段無人報名。
- 2017-06-20 - 106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6年6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723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 2017-06-20 -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8月1日一案,請查照。
- 2017-06-19 - 檢送「中華民國10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行政院原函各1份,請查照。
- 2017-06-19 - 「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06年6月1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359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2017-06-15 - 彰化縣芬園鄉文德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三段合一>
- 2017-05-31 - 【喜訊通知】恭賀!!本校林宏建主任榮獲本縣106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銅質獎!
- 2017-05-04 - 106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相關表件
- 2017-05-01 - 國立臺灣大學舉辦「VR教育創新論壇」活動議程